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信商务局:
为进一步挖掘优质资源、打造商贸特色品牌,推动我市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依据《宝鸡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现将第四批“宝鸡老字号”申报和2025年“宝鸡老字号”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宝鸡老字号”申报
(一)企业报名。须符合《宝鸡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明确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
(二)资料要求。企业可通过宝鸡市商务局官网下载申报资料范本。申报资料中的数据须保留两位小数并注明数量单位,外文资料须附中文译本或标注,基本资质证明须为复印件。申报资料须编制目录及页码,首页加盖公章,以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同时报送pdf扫描件或word电子文档)。
二、“宝鸡老字号”年审
(一)年审对象。第一、二、三批已认定的“宝鸡老字号”企业。
(二)资料要求。企业提交“宝鸡老字号”企业年审表,一式两份,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商务局(同时报送pdf扫描件或word电子文档)。企业名称、地址、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法人、实际控制权、经营主体、资产、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发生变化的企业,需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和变更后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三、截止时间
申报、年审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0月30日前,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须将企业名单和相关资料报送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要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做好动员,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宝鸡老字号”申报工作。
(二)强化指导,精准服务。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指导企业收集、整理、填写申报材料,及时解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三)严把标准,确保实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宝鸡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严格把关推荐,提高报送质量,确保第四批“宝鸡老字号”申报和2025年“宝鸡老字号”年审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18729789028 3260746
邮 箱:bjsdsb2015@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宝鸡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市商发〔2025〕38号)
2.第四批“宝鸡老字号”申报资料清单
3.“宝鸡老字号”申报书
4.“宝鸡老字号”企业年审表
宝鸡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