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四批“宝鸡老字号”申报和2025年“宝鸡老字号”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9-22 08:23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信商务局:

为进一步挖掘优质资源、打造商贸特色品牌,推动我市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依据《宝鸡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现将第四批“宝鸡老字号”申报2025年“宝鸡老字号”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宝鸡老字号”申报

(一)企业报名须符合《宝鸡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明确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

)资料要求企业可通过宝鸡市商务局官网下载申报资料范本。申报资料中的数据须保留两位小数注明数量单位外文资料须中文译本或标注,基本资质证明为复印件。申报资料须编制目录及页码,首页加盖公章,以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同时报送pdf扫描件或word电子文档)。

二、“宝鸡老字号”年审

(一)年审对象。第一、二、三批已认定的“宝鸡老字号”企业。

(二)资料要求。企业提交“宝鸡老字号”企业年审表,一式两份,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商务局(同时报送pdf扫描件或word电子文档)。企业名称、地址、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法人、实际控制权、经营主体、资产、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发生变化的企业,需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和变更后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三、截止时间

申报、年审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15日。1030日前,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须将企业名单和相关资料报送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要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做好动员,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宝鸡老字号”申报工作。

强化指导精准服务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指导企业收集、整理、填写申报材料,及时解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把标准确保实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宝鸡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严格把关推荐,提高报送质量,确保第四批“宝鸡老字号”申报和2025年“宝鸡老字号”年审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18729789028   3260746

  箱:bjsdsb2015@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宝鸡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市商发〔2025〕38号)

2.第四批“宝鸡老字号”申报资料清单

3“宝鸡老字号”申报书

4.“宝鸡老字号”企业年审表



宝鸡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6日

主办:宝鸡市商务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20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