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线上平台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电商零售市场活力,释放数字网络消费潜力,我市拟组织开展电商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消费券投放能力的电商平台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入选平台企业须按要求完成消费者资格核验、商户及补贴商品信息审核、消费补贴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技术对接、风险监管、咨询投诉服务、数据收集统计分析、资金与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全程配合审计、绩效评价,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保障消费券活动安全、规范、高效有序实施。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持有有效期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由关联公司持有的,须提供关联公司正式授权文件。
2.信用状况良好。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名单且不在惩戒期限,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商户与用户运营能力。平台用户基数大、市场认可度高,已吸纳宝鸡擀面皮、猕猴桃、凤香白酒、特色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品类商户入驻。拥有消费券发放、线上促销、直播带货类活动实操经验者优先。
4.服从政府监管调度。按要求报送活动数据、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绩效评价,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5.免费提供电商消费券发放服务,不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技术服务费。
(二)专项条件
1.专业技术对接能力。系统可核验消费者、订单资格;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做好个人信息防护;活动结束后提交完整销售台账;组建专项技术团队,保障系统稳定,杜绝网络及信息安全事故。
2.资金安全与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支付相关服务能力,跟踪补贴资金进度,核对补贴账单,建立补贴明细台账,定期回传业务数据。建立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及时监测处置囤货、套利、骗补等违规行为;落实数据备份、加密、网络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内部监督岗位,配合政府部门审计及绩效评价。
3.应急处置与宣传服务能力。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人受理商户、消费者咨询投诉;统筹资源开展宣传,提升电商消费券社会知晓度。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17:00。
四、报名材料
1.平台申请书原件。包含企业及平台简介、经营情况、同类促消费项目经验、本次活动执行方案、平台用户流量数据、服务保障方案等;申请书须逐条响应本公告第二项全部报名条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5.承诺书。承诺具备承接本次消费券活动所需技术、资源、服务保障能力,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肆份,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五、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一)有意向承接本次电商消费券发放工作的平台企业,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可邮寄或现场报送至宝鸡市商务局商贸服务和电子商务科。
(二)市商务局组织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方式遴选承接平台。如只有一家企业报名且符合评审要求,也可正常入围。
(三)入围平台名单确定后,将通过宝鸡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入选平台。
联系人:李娜 联系方式:0917-3260746
邮箱:bjsdsb2015@163.com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416室
宝鸡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