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乐购宝鸡”电子消费券发放实施平台的公告》精神,宝鸡市商务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发布公告、企业申报、综合评审等环节,并结合各平台消费券发放能力、技术保障水平、商户覆盖范围及用户覆盖面等情况,拟确定以下平台为2026年“乐购宝鸡”电子消费券发放实施平台:
一、百货(商超)电子消费券发放实施平台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成品油电子消费券发放实施平台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云闪付)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宝鸡市商务局反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17-3260756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4楼1426室
宝鸡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