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宝鸡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机动车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非法回收拆解机动车行为举报渠道及相关事项。
一、举报电话
宝鸡市商务局:0917-3260744
金台区商务局:0917-3153858
渭滨区商务局:0917-3128223
陈仓区商务局:0917-6220537
凤翔区商务局:0917-7212296
岐山县商务局:0917-8211581
扶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0917-5211318
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0917-5543661
凤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0917-4805378
千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0917-4245668
陇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0917-4602389
太白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0917-4951012
麟游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0917-7965560
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0917-3780055
二、举报范围
(一)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二)出租、出借、买卖或伪造、变造《资质认定书》;
(三)资质企业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四)违规出售、翻新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零部件;
(五)在回收拆解过程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六)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七)发现回收的机动车为赃物,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
(九)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报废机动车;
(十)其他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发生时间、地点、涉事主体,有条件的可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二)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泄露举报人信息以及恶意虚假举报的,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已取得资质认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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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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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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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鸡市金马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36号 |
0917-3818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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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宝鸡市丰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宝鸡高新开发区千河工业园 |
0917-33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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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陕西万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工业园 |
0917-387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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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宝鸡车马甲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西秦路6号 |
0917-398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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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宝鸡路通鑫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宝鸡市陈仓区千渭陕机路1号双欧工业园 |
0917-6667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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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陕西至合创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至合环保科技园北区 |
0917-828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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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陕西和润兴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宝鸡市眉县常兴镇马家社区眉县高速口对面 |
0917-5667550 |
特此公告。
宝鸡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