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商务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充分凝聚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多方智慧和力量,开展协同研究、评估评审、成果转化、辅导培训等方面工作,市商务局决定组建宝鸡市商务重点领域专家库,并征集相关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学者及专家;商贸流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组织负责人;重点外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应急管理、消防、燃气、成品油等行业在职技术顾问,或商贸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相关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商贸流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专业市场建设等相关工作)申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核、可行性评审、实施效果评估;
2.协助开展外经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外贸新业态培育、开拓国际市场、服务贸易、跨境电商、对外投资和劳务合作等相关工作)申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核、可行性评审、实施效果评估;
3.参与酒店、餐饮、商业综合体、再生资源、成品油等商务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
4.对日常财务核算、经费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提供专业性指导,参与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把关,协助提升局系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财务管理水平。
四、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或行业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现场检查、会议评审等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人才可适当放宽至65岁);
3.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市商务局委托开展的工作,服从调用安排,客观公正履职,严格遵守工作保密规定。
(二)专业条件(任一领域满足一项条件即可)
1.商贸流通项目领域:①具有经济学、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商务领域项目规划、评估工作满5年;②参与过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消费场景项目评审(参与省级及以上项目者优先),熟悉县域商业发展、消费场景等相关的政策与项目实施要求。
2.外经贸项目领域:①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外经贸领域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或实践经验;②熟悉外经贸行业政策,具有外经贸企业运营、服务贸易、外贸数据分析等相关经验,或参与过外经贸领域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工作。
3.安全生产领域:①具有安全工程、消防工程、特种设备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服务工作满5年;②熟悉酒店、餐饮(燃气)、商业综合体、再生资源、成品油行业安全规范与检查标准。
4.财务财会领域:①具有财政、会计、审计、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资金审核、项目评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满10年;②熟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规范。
五、入库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申报,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包含基本信息、学历背景、专业领域、代表性项目成果等;
2.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同等专业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研究或工作成就等专业条件证明材料。
(二)资料报送
请申请人将以上申请资料附件电子版及扫描版打包压缩,以“姓名+所在单位+申报领域”为邮件主题于2026年3月20日12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初审
征集活动截止后,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分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分类进行审核,剔除不符合基本条件或材料不全的人员。
(四)专业评审
市商务局将成立评审小组,按“商贸流通项目、外经贸项目、安全生产、财务财会”分类评审,结合专家专业匹配度、业绩水平、行业认可度等维度打分,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五)公示入库
对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市商务局网站、宝鸡商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联系电话:0917—3260747)。
公示无异议后,建立专家信息个人电子档案(含基本信息、专业领域、履职记录等),并向专家发放《聘用证书》。
六、其他事项说明
1.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供,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
2.入选专家将根据商务工作需要参与项目评审、安全检查、实地考察、财务咨询等工作,项目评审期间将按相关标准发放相应劳务报酬,本次专家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倩文
联系方式:0917-3260747
邮箱地址:shangwuju0917@163.com
附件:宝鸡市商务局商务重点领域专家入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