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的函》要求,现就组织我市开展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案例应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推动贸易创新发展等部署要求,对开展技术贸易实践中的创新方式方法、典型经验做法、取得实际效果等进行详细描述,能够反映技术贸易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突出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从事技术贸易的企业、机构等法人,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有突出作为,在市场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在技术进出口方面具有丰富实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案例应聚焦技术进出口过程中的优秀做法和创新模式,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示范推广价值。申报案例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禁止进出口的技术。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写《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案例材料应包括案例简述、主要做法、实践成效、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内容。案例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完整且适宜公开。
三、相关要求
请相关申报单位积极申报,于2026年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鹏程
联系电话:0917-3260758
邮箱:bjsswjw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