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25〕32号)要求,经各县区商务、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及专家评审、现场查验,并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了宝鸡市2025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8日至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917-3260752、3260744、3260756
附件:宝鸡市2025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宝鸡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