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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商务局关于报送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来源:宝鸡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2-02 10:10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深化法治学习宣传,筑牢思想根基。内外联动普法,让法治理念扎根,凝聚商务工作法治共识。一是强化中心组引领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商务领域专业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明确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员法治意识提升。二是丰富全员学法形式。通过专题宣讲、支部集中学习、线上平台自学、法律知识竞答等多元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学细悟宪法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商务工作关联政策,强化依法履职思想自觉。三是拓宽对外宣传渠道。依托商务网站普法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重点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领域专项政策,累计发布普法信息54条,扩大社会知晓度。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以制度、队伍、实践为抓手,推动行政执法提质规范。一是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宝鸡市商务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意见》,明确执法主体、事项、程序及活动规范,为执法工作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二是壮大专业执法队伍。组织人员参加陕西省行政执法资格证统一考试,2名人员顺利取证,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达19人,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成品油、预付卡等重点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5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抽查,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行业监管防线。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法治赋能营商环境,以政策落地强化保障、优质服务增强获得感。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宝鸡市商务局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对照市级行动方案要求细化任务清单,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局网站、公众号、报刊等多种渠道,多层面宣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商务领域惠企便民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创新监管模式。以“互联网+监管”为核心,融合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拆解、成品油等行业实施常态化监管,推行“检查+指导”同步模式,既维护公平秩序,又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四)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构建多元保障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全方位支撑。一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协议、涉法涉诉事项实行法律顾问论证评估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提升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二是高效办理建议提案。全年承办人大建议5条(主办4条、协办1条)、政协提案20条(主办15条、协办5条)、社情民意1条(主办1条),涉及美食产业、对外贸易、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均按规范程序办结,办结率、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制定并报送《宝鸡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答复率均为100%。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建设仍有短板。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商务领域监管范围广、检查频次高的工作需求;部分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应对复杂执法场景、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执法保障有待提升。执法记录仪等必要执法装备尚未完全配备到位,执法经费保障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三)部门协同机制不够健全。商务执法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领域,部分联合执法工作协调难度大、开展频次不足,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执法合力未能完全形成。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牵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年度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亲自过问重大执法、重要涉法工作,专题研究联合执法、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等关键事项;定期检查普法宣传、执法规范、政务公开等重点任务进展,推动法治建设与商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落地见效。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体系,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跟班学习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增强应对复杂执法场景的水平。

(二)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跨部门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明确联合执法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信息共享要求,增加联合执法频次,凝聚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深化法治宣传与实践融合。持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建设与商务职能职责、具体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学用结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商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特殊报告的事项。


主办:宝鸡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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