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确保宝鸡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全年有序实施,2025年8月6日(含当日)后购买新车(以购置新车发票时间为准)且符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消费者,申领程序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实施。领券系统开通时间、申领平台及实施流程另行发布,请广大消费者随时关注“宝鸡商务”微信公众号。
2025年8月5日(含当日)前购买新车(以购置新车发票时间为准)且符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消费者,务必于2025年8月31日前在“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感谢广大消费者及活动参与企业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支持。
咨询电话:0917-3260744
宝鸡市商务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