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促进劳务输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及相关政策要求,宝鸡市商务服务保障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宝鸡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运营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性质与职能
(一)性质:政府主导设立的公益性公共服务机构,系本市向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提供劳务人员的唯一官方平台。
(二)职能:提供政策咨询、人员招募、技能培训、合规认证、纠纷调解等全流程服务,并对接国内对外劳务资质公司。
二、运营企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质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需提交信用报告);
3.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二)专业能力
1.需为省级商务部门备案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或与备案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中介机构;
2.近三年年均外派劳务人数30人以上(需提交外派人员名单及合同备案证明);
3.熟悉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法规,拥有稳定的国内外合作企业资源。
(三)运营要求
1.须缴纳运营保证金10万元(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2.办公地点:宝鸡市中山东路259号外贸大楼二楼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办公室;
3.接受市商务服务保障中心全程监管;
4.运营期限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三、遴选程序
(一)公告发布
通过宝鸡市商务局官网(网址:http://swj.baoji.gov.cn)、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告期7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提交方式:密封文件(一式五份)递交至宝鸡市商务服务保障中心(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14楼1414办公室);
3.材料清单: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业绩证明、运营方案等(见附件)。
(三)评审流程
1.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者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通过初审的企业需参加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结果于宝鸡市商务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竞争性要求
有效参选企业3家以上方可启动遴选。
四、权利义务条款
(一)运营方义务
1.严禁平台外机构或个人私自招募劳务人员;
2.承担劳务人员行前培训、纠纷调解等责任;
(二)监管权利
1.市商务服务保障中心有权开展不定期检查;
2.对违规行为责令整改,严重者终止合同。
五、公告时间:7月14日—7月22日
六、联系方式:
1.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4楼1414办公室
2.联系人:常玉琼
3.联系电话:0917—3319181
附件:材料清单
宝鸡市商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公司基本情况
3.平台运营方案
4.业绩材料
5.银行开户资料
6.从业人员(学历、专业背景)基本情况
7.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