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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5年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指引

来源:宝鸡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27 11: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提振消费,按照《宝鸡市商务局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市商发〔2025〕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制定如下指引: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25日至12月31日。如财政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即发布公告宣布活动结束。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1.购买马桶、浴缸、淋浴器、台盆、沙发、床品(含床垫、床头柜、床架)、床上用品(含床单、被褥、枕头、床笠)、桌椅(含餐客桌椅、梳妆台、茶几)、柜子(含橱柜、浴室柜、衣柜、书柜)、灯具、智能坐便器(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含智能监控)13类家装消费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购买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助听器、制氧机、呼吸机、血压计、血糖仪9类适老化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四、参与主体

在宝鸡市登记注册,从事家装消费品销售并能开具发票的企业及个体商户。参加活动企业及个体商户名单在宝鸡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及“宝鸡商务”微信公众号分批次公示公告。

五、补贴程序  

1.消费者在支付宝APP平台搜索“宝鸡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或“宝鸡消费补贴”,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消费折扣券,具体规则以页面展示为准。

2.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商户选购指定品类可享受补贴的家装消费品。

3.消费者签订消费补贴确认书,通过支付宝APP平台支付订单,在订单支付环节按相应折扣立减结算。

4.参与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商户在支付宝APP平台提交家装消费品补贴申请信息(包括所出售产品品牌、型号等),连同购买人确认的消费补贴确认书、发票等重要信息一并拍照上传。

5.商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消费者订单、支付购物小票、发票、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6.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拨付至参与活动企业及个体商户银行账户。

六、参与规则

1.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折扣券仅限于宝鸡市境内的个人消费者领取。

2.每位消费者最多可享受5次补贴优惠(陕西省境内),5次补贴优惠后不能再领券及核销。

3.消费折扣券领取当日有效,过期自动收回,消费者需重新申领。

4.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须单独支付结算,不可多件商品合并订单支付结算。

5.财政补贴政策可与参与活动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6.参与活动企业及个体商户对销售的补贴产品必须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7.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企业及个体商户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后,由参与活动企业及个体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宝鸡市财政。

七、风险控制

为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此次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1.签订承诺协议。参与活动企业及个体商户签订书面承诺协议,就相关服务内容作出承诺。

2.加强巡察督导。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县区加强对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及个体商户的明查暗访,处理有关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3.打击不法行为。政府相关部门与服务平台加大对套补、骗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低价高结、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和违反质量法律法规行为。对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家列入失信“黑名单”,取消参与活动资格,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4.加强监测评估。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核审计,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活动结束后,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清算、审核和绩效评价。

主办:宝鸡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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