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事项见附件。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主办:宝鸡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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