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精神,按照《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发改委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5〕4号)文件,接续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征集的宝鸡市2025年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第四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2月12日-2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受理电话:0917-3260752
附 件: 宝鸡市2025年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企业及个体商户(第四批)汇总表
宝鸡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