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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3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8-12 17:04:08

徐雪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管理的提案》(第3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已成为我国产业转型的重要着力点。新能源汽车也是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方向,电动汽车作为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的新型交通工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是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力配合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力配合推动全市商超、酒店停车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全市主城区大型商超和酒店停车场均建设有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

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宝政办发〔2023〕46号)和陕西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提振大宗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商函〔2024〕234号)中关于“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精神,市商务局将配合发改等部门,进一步统筹推进商超、酒店等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做好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一是落实“优先推进商超、酒店等停车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鼓励支持全市商超、酒店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统一标准,加大停车场公共充电桩的建设改造力度,力争达到“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不低于10%”。二是指导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商超、酒店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运行维护和充电安全管理能力。三是针对“燃油汽车挤占充电车位”问题,指导全市商超、酒店切实加强充电车位的管理,在停车场设置燃油车、新能源电动汽车停车区域引导示意图,安排工作人员,对需停放车辆进行分类引导,切实发挥公共充电桩的作用。

宝鸡市商务局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齐柬燊,电话:3260756)

主办:宝鸡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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