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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3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8-12 16:54:31

张译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活汽车行业消费能力的提案》(第5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汽车消费行业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对我市汽车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汽车产业链的大力支持。

汽车产业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发展,近年来面临着增长放缓、市场饱和等问题。一是行业竞争加剧。随着国内外汽车企业的纷纷涌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企业纷纷加大投入,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同时通过降价促销等手段吸引消费者。二是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显著成果。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行业的新风口,有望推动整个行业发展。三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在消费升级的推动下,消费者对汽车品质、性能和品牌的需求不断提高,为汽车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今年以来,我市为鼓励汽车消费、推动市场回暖,发放了5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云闪付APP”上传购车凭证及上牌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电子消费券。这些消费券可在活动指定的承兑企业无门槛消费抵扣,为消费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惠。这一举措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一场购车盛宴,也为汽车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大力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我市还专门出台了《宝鸡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宝鸡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规定,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指定时间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截至目前,申领补贴人数469人,审核通过279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加强汽车销售行业日常管理,促进全市汽车销售行业健康发展,激活汽车市场消费。一是引导汽车销售企业抢抓发展机遇,转变经营理念。当前,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为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要抓牢政策契机,转变观念,提升车辆销售服务业务水平。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专职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制度,规范企业消费纠纷处置程序,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服务行为、专业水平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市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全面落实稳增长、促销费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汽车行业开展发放消费券等促销活动,进一步激活全市消费市场,提振市民消费信心,加速消费市场整体回暖,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经济进入良性循环,持续恢复和升级。三是持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加快组织惠民车展,争取全年举办各类汽车主题促销活动5场以上,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营销活动,提高消费者购车意愿。以活动促消费,以促销惠民生,更好满足广大群众消费需求。四是切实加强汽车销售市场监管。市商务局将联合其他部门加强对汽车市场的监管,对全市汽车销售企业进行培训,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督促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以满足消费者的高品质需求,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汽车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商务局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魏宝文,电话:0917—3260752)

主办:宝鸡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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