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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8-12 16:42:55

郝忠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岐山“一碗面”打造成推动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的新引擎的建议》(第1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宝鸡美食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擀面皮和臊子面作为食品行业“两大首位”产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园区承载、品牌促销”的思路,在做大做强上出实招、在产业带动上下功夫、在群众增收上见实效,聚力打造全产业链集群。2023年,宝鸡擀面皮拥有专利62项,产值65亿元,远销欧美、日韩和东南亚36个国家和地区;岐山县“一碗面”经济价值148亿元,成功入选“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

目前,中省市出台了一批支持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商务口上主要集中在《陕西省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

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陕政办发〔2022〕15号)和《宝鸡擀面皮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和《深化建设国际(丝路)美食之都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

省上文件从推动商品消费升级、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特色消费扩容、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完善城乡商业体系、提升商品流通效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等八个方面,安排了一系列促销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餐饮老字号发展。鼓励餐饮老字号品牌拓展、集聚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融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县域商业体系。二是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培育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发展品牌连锁销售终端,促进陕菜推广、品牌发展。三是办好“秦乐购”消费促进年活动。鼓励各市(区)、生产和销售企业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开展各种线上线下让利促销活动。以陕西特色美食+夜间经济集聚区展示+文商旅专题为载体,提升活动效果。四是支持消费券发放。鼓励各市(区)围绕汽车、家电、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发放消费券,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老字号餐饮等。五是激励商贸龙头企业。支持批发、零售、餐饮业提质扩容,对上半年、全年各行业限额以上龙头企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长快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市上支持政策主要是联动市级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推进宝鸡擀面皮产业、餐饮业发展。

一是支持发展宝鸡擀面皮龙头企业。引导宝鸡擀面皮企业入驻中小微工业园区集聚,支持创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积极推广“宝鸡擀面皮企业+原材料种植加工基地+物流配送企业”发展模式。鼓励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大型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二是支持宝鸡擀面皮品牌培育。鼓励申报宝鸡擀面皮国家地理标志、统一商标。对企业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给予支持。三是支持宝鸡擀面皮“连锁经营”。支持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壮大出口企业,出口额在30万元人民币到4000万元人民币之间未投保的小微出口企业统一投保,实现对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零保费。四是发展宝鸡擀面皮总部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经营机构,新纳入统计和交税的,前三年按新增地方财力贡献的80%予以发展支持,后三年分别按60%、50%、30%予以发展支持。对年度地方财力贡献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面皮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当年个人所得税的70%补助本人;引进总部企业做出贡献的个人,按企业首次纳税年度地方财力贡献的1%予以一次性奖励。五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对拟在国内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的,经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给予100万元补助,向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香港交易所报送上市申请材料后给予资金补助,成功上市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六是支持新型消费业态。对通过公共网络实现擀面皮销售额排名前10名的限上商贸企业,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七是支持培育限上单位。对2024年度新增入库的限上单位(含大个体),每户市级奖励3万元,各县区每户再配套奖励3万元。

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从5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餐饮服务品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支持餐饮技能培训,完善餐饮业标准体系,发挥标准的引导规范作用。二是创新餐饮消费场景。优化餐饮供给结构,培育认定一批中华美食街区,发展社区餐饮、老年助餐服务,促进业态融合创新。支持发展乡村休闲餐饮。鼓励地方培育餐饮业全产业链对接合作平台和促消费平台。三是增强餐饮业发展动能。发展“数字+餐饮”,营造平台与商户共生发展的良性生态。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和发展基地。四是弘扬优秀餐饮文化。从餐饮文化研究挖掘、传承、非遗保护、文化宣传、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任务措施,提升中华餐饮国际影响力。支持餐饮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推动中餐厨师、原辅料等“走出去”。五是促进绿色发展。强化宣传引导,培树餐饮节约示范单位,推动餐饮企业和外卖平台减少餐饮浪费。支持节能环保改造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倡导健康营养膳食。最后,感谢您对商务事业的关注。

宝鸡市商务局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高姜明,电话:17379378452)

 

主办:宝鸡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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