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25X/2023-00049 发布机构: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发布时间: 2023-06-06 14:49:56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所有签署国全面生效答记者问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RCEP的全面生效充分体现了15方支持开放、自由、公平、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和行动,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全面提升东亚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助力地区和全球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中方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实施RCEP,为各地方、各行业和广大企业深入实施和用好协定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协定红利持续释放,充分发挥RCEP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将与其他各方一道,履行好协定义务,不断加强RCEP机制建设,提升协定的整体实施水平,为RCEP合作行稳致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