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公开本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指南》。
宝鸡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商务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
1、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工作职责;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内部科室设置、基本职能及其人员分工、联系电话;
2、工作报告,年度、半年、阶段性的工作总结;
3、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干部任免公示;公务员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
5、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及工作开展情况;
6、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动态;
7、工作简报、统计工作动态;
8、其他便民服务项目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本局官网(http://swj.baoji.gov.cn/)进行公开。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已公开信息超过留存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到本局办公地查阅这类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统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可委托他人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一)公开范围
本局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为部分主要历史年份的统计资料、统计报告。
(二)受理申请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公开的提出
提出申请的单位、法人和各类组织,应如实填写《宝鸡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下载附后,复制有效。
申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局官网“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申请表》。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口头提交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工作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局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即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宝鸡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14层141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17-3260747
传 真:0917-3261138
电子邮箱地址:swjzhk001@163.com
邮政编码:721004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霍海利
职责: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3260754,邮政编码:721004,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