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新设题材参展预申请事宜的通告

来源:广交会微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7 17:41 浏览次数:

  第133届广交会将于2023年4月15日开幕,拟全面恢复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为优化展览结构,更好发挥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平台作用,广交会出口展拟从第133届起,线上线下增设3个新展区、3个新专区。现开展相关参展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设展区及专区名称。

  第一期(4月15—19日)增设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增设智慧生活专区

  第二期(4月23—27日)增设孕婴童用品展区

  第三期(5月1—5日)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增设银发经济专区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

  (二)展区规模。

  线下展:

  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展览面积约1万平方米,展位约500个(9㎡/个,下同);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展览面积约2万平方米,展位约1000个;孕婴童用品展区展览面积约1万平方米,展位约500个。

  智慧生活、“银发经济、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展览面积及规模将结合需求申报情况及所在展厅物理条件综合确定。

  线上展:

  3个新设展区均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3个新设专区获得线下展安排的企业同步线上参展。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3月16日—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仅在线下展期间开放。

 (三)展出内容。

  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数控机床及增材制造设备、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设备、数字化工厂等。

  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新能源汽车整车、智能网联汽车及技术、电池及充电桩技术、电子控制系统、车载电子装置等。

  孕婴童用品展区婴童食品、婴儿装及配饰、育婴用品、婴童安全产品、童车、婴童家具、母婴电器、幼教用品等。 

  上述展区具体展品目录详见附件1。

  智慧生活专区:各类智慧家居、智慧教育、智慧出行、生活机器人、智能穿戴、智慧医疗、智能体育、智能控制系统等相关产品。

  “银发经济”专区:中老年人康复护理、保健养生、医疗器械、智慧养老、药品、健身按摩、美容等相关产品。

  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仅限检测试剂与疫苗相关产品,其中检测试剂类申报企业须符合商务部“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范围。

 (四)展位设置及有关要求。

  上述新设展区及专区第133届广交会暂不设品牌展位,所有展位均为一般性展位。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的企业需同步参加线上展,展位安排仅本届有效。

  针对新设展区,为保障参展质量和展览效果,展现新题材新形象,经所属交易团和对应进出口商会推荐的上一年度《财富》世界500强、《财富》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智能制造标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行业优质企业将优先安排,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展位数较多的特装企业。

  二、展位申请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3月4日

 (二)申请流程。

  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申请参展上述3个新专区的,申请专区对应所属展区即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所属交易团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报所属交易团。所属交易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参展资格标准。

  与现有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资格标准一致,具体详见附件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取消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的要求。

  三、注意事项与特别敬告

 (一)注意事项。

  1.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2.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广交会出口展线下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4.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二)特别敬告。

  1.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2.“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告。

 

  附件: 1.新设展区展品目录

             2.交易团联系方式

             3.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Standard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业务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

新设展区展品目录

 

  一、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

 (数控机床及增材制造设备:各类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组合机床,激光加工设备,3D打印机,柔性制造单元及生产线等。

 ()工业机器人:巡检机器人,检测机器人,焊割机器人,喷涂机器人,装配机器人,机器人视觉,机器人配件(减速器、伺服驱动系统、控制器等),机器人开发平台及软件等。

 ()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控制系统及装置,测量仪器,数据采集及处理,工业图像处理,显示面板及设备,传感器,执行器,线性驱动,伺服电机与驱动器,变频器,变速机,联轴器,传动控制,人机界面,PLC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和软件等。

)智能物流与仓储设备:轻型高速堆垛机,超高超重型堆垛机,高速智能分拣机,智能多层穿梭车,智能化高密度存储穿梭板,高速托盘输送机,高参数自动化立体仓库,高速大容量输送与分拣成套装备,车间物流智能化成套装备等。

)数字化工厂: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通信,经营管理系统、大数据/云计算、产品设计及研发、数字孪生、机器学习、生产执行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安全性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信息技术及解决方案等。

  二、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

 ()新能源汽车整车。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

  1.轻型车:轿车、多功能运动车SUV、越野车、多功能车MPV、客货车、低速车、改装车、特种功能车等。

  2.中、重型车:城市物流车、环卫车、救护车、特种车、货车及混凝土搅拌车、自卸车等。

  3.客车:小、中、大型公交车及客车。

 ()智能网联汽车及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无人驾驶汽车、飞行汽车及相关技术、辅助驾驶与高级辅助驾驶套件与解决方案、智能座舱及相关产品。

  1.各类感知系统:摄像头、行为识别系统、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高精度地图、车路协同系统,以及相应软件系统与解决方案;各类通信系统:电子电器构架、云平台;各类控制系统:芯片、算法、操作系统。

  2.执行系统:ADAS执行器、智能中控、语音交互、各类域控制器、控制单元、线控底盘执行器、线束等。

  3.开发测试、出行服务、物流服务。

 ()电池及充电桩技术。

  汽车动力电池、各类三元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钛酸锂电池、电池包、氢燃料电池堆、甲醇重整制氢技术及产品、滑板底盘及技术。

  纯电动及混合动力汽车动力及传动系统、各类增程器、控制器、半导体IGBT及SiC元器件等。

  充电机监控管理系统、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电池及系统等。

  直流/交流充电桩、一体式/分布式充电桩、换电站、充电桩人机界面、控制器、充电连接及保护装置、计费系统、电池换电设备及解决方案等。

 ()电子控制系统。

  1.动力控制系统:电机控制器、自动变速器。

  2.底盘与安全控制:防抱死制动控制、电动助力转向、巡航系统、悬架控制、牵引力控制、电子稳定系统、胎压监测等。

  3.车身电子:安全气囊、安全带、灯光控制、电子仪表、自动空调、自动座椅、电动车窗、中控锁、防盗器等。

 ()车载电子装置。

  1.信息系统:无人驾驶系统、车辆运行信息、车载通讯系统、上网设备、系统安全解决方案、车联网服务等。

  2.导航系统:电子导航、定位系统、倒车雷达、倒车影像等。

  3.娱乐系统:数字视频系统、音响系统、移动TV等。

  三、孕婴童用品

 ()婴童食品:婴童奶粉,婴童辅食,婴童保健及营养品等。

 ()婴儿装及配饰:婴儿服装,婴儿鞋,婴儿帽,婴儿配饰,婴儿家纺用品等。

 ()育婴用品:婴儿哺育用品,婴儿洗护用品,婴儿湿巾,婴儿纸巾,婴儿棉柔巾,婴儿纸尿裤,奶瓶,奶嘴,婴儿牙刷,婴童餐具等。

 ()婴童安全产品:婴童监视器,插座安全盖,婴童安全锁等。

 ()童车:婴童手推车,婴童学步车,婴童汽车安全座椅等。

 ()婴童家具:婴童床,婴童床上用品,婴童桌,婴童椅,婴童摇篮等。

 ()母婴电器:暖奶器、婴儿辅食机、电动吸奶器、奶瓶消毒机、母婴洗衣机和母婴空调等。

 (幼教用品:点读机、复读机、学习机、儿童电话手表和护眼台灯等。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