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25X/2023-00007 | 发布机构: admin |
生成日期: 2023-01-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宝鸡市商务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通过宝鸡市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swj.baoji.gov.cn/)向社会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宝鸡市商务局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424室,邮编:721004,电话:0917-326075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宝鸡市商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商务工作实际,依据《宝鸡市商务局网站管理办法》,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持续有力地推动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托商务局门户网站,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公开涉及商务动态、市场监测、政民互动、人事信息等方面信息503条,重点对国家政务动态、商务系统开展(召开)的重大活动(会议)、发布重要文件、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分析、机构概况和人事任免信息进行公开,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54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49条。同时主动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及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受理答复12345市长热线151件、局长信箱16件,完成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咨询等工作。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的采写、编辑、审核、发布、跟踪互动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 的原则,加强局机关发文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法、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优化网站功能,丰富完善平台内容,着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保障平台平稳健康运行。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规范运维管理“宝鸡商务”微信公众号、“宝鸡商务”微博,运用文字、照片等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充分传播商务声音,展示商务风采。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市商务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最多跑一次、网办深度Ш级占比全线达标。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考核监督,将负责的各项重点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市商务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7件,按时办结率、答复函件规范率、回访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诸如信息公开方式更加多样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了一定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效率有待提升;二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新媒体的运用能力有待进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务信息的采编、摘选和发布更新工作;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紧紧围绕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