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交互媒介高度发达的当下 我们常常能在微博或朋友圈等平台 看到各种聊天记录截图 并引发大量网友留言讨论
哪些属于侵权行为
边界在哪里
我们又该如何理性维权呢
为了小伙伴们的网络信息安全
精心整理了一篇
“网络冲浪安全指南”
供小伙伴们学习借鉴~
晒晒聊天记录也算违法?
普法小贴士
录音录像别随意
场合选择需注意
【案例3】日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原告陈某称他向被告陈某某、尹某夫妇多次索要债款未果,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尹某因担心法官偏袒陈某,不顾劝阻录下音频并在几天后把打印成文字资料被法官发现。法院认为,在调解过程中,尹某未经法院法官允许,用手机私自对调解过程录音,并把录音复制成光盘、整理成文字资料,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应当进行处罚。考虑到尹某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表示愿意在以后的诉讼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对尹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人民网:法庭上私自录音还当证据交给法官一女子被罚款5000元)
普法小贴士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四项规定的行为,但应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建议
1.网络并非法外地,言行举止要注意
在“互联网+”时代,贴吧等虽为网络虚拟空间,但并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贴吧、朋友圈、微博等网络空间同样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为所欲为、不加节制。利用网络为手段大肆散布、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构成名誉权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侵权行为三要素,遭遇如此寻帮助
(1)故意或过失泄露他人隐私
隐私权侵权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且侵权人主观过错的大小也会影响侵权责任的大小。
(2)实施了公开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侵入侵扰、监听、监视、刺探、搜查、干扰、披露、公开宣扬等。
3.法律保护有“门槛”,合法权益受保护
我国法律对于隐私的保护一般要求隐私权具有合法性,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法律对于隐私权的保护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保护,而是有一定的限度与边界。因此不是所有的“隐私”与“私事”都值得法律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