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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使用流程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1-04-25 10:16 浏览次数:

一、授权使用的对象范围

凡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或经营宝鸡擀面皮的企业,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范》要求的,均可申请使用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使用“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生产地域为宝鸡地区。

(二)申请使用“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原材料要求:

小麦:宝鸡地区种植的中筋小麦。

主要佐料:宝鸡地区生产的辣椒产品、食醋。

(三)申请使用“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必须符合《宝鸡擀面皮制作工艺流程》DB6103/T07—2019、《宝鸡擀面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四)符合以上3条的产品经营者,同时需提供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或具有同等资质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三、申请材料

(一)《“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经营主体资格证复印件,食品加工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三)企业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四)产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等); 

(五)公司简介等其他相关资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3394453074@qq.com。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向宝鸡市面皮行业协会提交《“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见附件2);

(二)由宝鸡市面皮行业协会组织人员到申请人的产地进行实地考察; 

(三)由宝鸡市面皮行业协会结合申请人申请材料及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作出授权书面审核意见; 

(四)经审核,宝鸡市面皮行业协会报宝鸡市商务局、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签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可备案;

(六)签署企业承诺书;

(七)申领《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和商标标识。

(八)申请人使用中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要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核准使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宝鸡市面皮行业协会根据《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负责对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做好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并协助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

(二)使用“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商标使用的监督抽查。

(三)“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向宝鸡市面皮行业协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六、其他

申请人可到宝鸡市面皮行业协会或通过电话咨询申请使用宝鸡擀面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具体流程。

联系人:高颖           联系电话:1510911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