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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2 11:36:14 浏览次数:

宝市商发〔2021〕38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商务系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工信商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全力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实现全年商务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将2021年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指示“要加强安全生产”;多次强调“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防范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各商务主管部门要从“守初心、担使命”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生命安全记在心上,始终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化初心为抓牢、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的行动自觉,从落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完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1.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市级核查、县级排查、乡镇(街办)巡查和企业自查”工作制度,切实夯实商务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确保安全责任压紧压实。

2.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安全生产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业务分工,分级分口把关,坚持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属地商务各项工作安全科学发展。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认真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从业人员全员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登记和督办制度。要督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

1.突出重点领域。要以重点领域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突出加强成品油经营行业、二手车经营行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重大商务活动、商场超市以及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等“六个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突出重点环节。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安全、消防安全、车辆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成品油经营安全、重大商务活动现场安全等“六个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范火灾爆燃事故、车辆事故和人员踩踏事故,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把事故遏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

3.突出重要节点。要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春夏防洪、秋冬防火、雨雪天防垮塌等重点任务,以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安全、消防安全、节假日促销安全为重点,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适时组织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确保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至四季度组织实施。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节点),夯实“三个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两个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开展质量测评,加强源头治理,推行系统整治,提升本质安全。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一至四季度组织实施。要继续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联合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创建内容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督查检查。今年年内,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分别至少建成1个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30%。

3.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一、四季度组织实施。重点强化消防监管力度,加强火灾风险防控,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执法,突出做好商场超市、餐饮住宿企业等人员密集商贸场所,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大展会和大型促销活动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行业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在岗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升企业自主检查整改隐患和疏散逃生能力水平,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4.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季度组织实施。紧盯市场保供任务,突出节后复业环节,全力加强风险防控,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要在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型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社区便利店菜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安全指导,深入排查消除人员高度集中区域安全隐患。

5.成品油、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二至四季度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预案制定报备情况,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等情况。

6.人员密集商贸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二至四季度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种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商品促销或大型商贸活动安全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7.重大商务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至四季度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省市政府明确商务部门承办或参与的重点经贸合作及投资促进活动、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明确的会议、活动、节展等重点活动安全机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健全落实情况,活动期间安全检查落实等情况。

(五)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安全水平

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台账和限期整改制度,建立和落实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划分和差异监管制度,对高风险企业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已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既要明确督查责任,也要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要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彻底或长期得不到治理的,要移交市县安委办等相关部门,公开曝光并严肃追责,决不姑息迁就。要努力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短板弱项。研究制定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攻坚行动,指导企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全员培训情况大检查。

三、两手抓两不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紧盯市场保供任务,全力加强风险防控。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市场保供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型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社区便利店菜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安全指导,深入排查消除人员高度集中区域安全隐患。要督导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摸排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突出消费促进环节,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当前,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消费稳增长任务艰巨繁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持续组织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消费市场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消费促进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在活动前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条件、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开展活动、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展活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开展活动的要求,确保各项消费促进活动安全顺利实施。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的对接联动,严格科学做好内部防范,确保干部队伍战斗力。要及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流程和方法,切实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快速反应、果断有效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属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21年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坚持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统筹推进属地商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安全责任压紧压实。

(二)即查即改,敢于碰硬。进一步完善“市级核查、县级排查、乡镇(街办)巡查和企业自查”工作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整改、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督查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三)源头管控,打牢基础。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从业人员全员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结合构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自觉做到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自觉接受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坚持每周五报送日常工作情况,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报送季度总结,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总结。


宝鸡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