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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商务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9-08-09 15:56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2号)及《陕西省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规定,为建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宝鸡市商务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商务工作职责,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不见面审批”等制度,做到审批过程不拖不卡,便民利企。

二、落实政务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和办公电话,加强服务监督。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行阳光政务。

三、勤政务实高效: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理和答复企业申请和咨询;严格落实督办工作规则。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让企业和群众满意。

四、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做到文明、公正执法。

五、坚持守信践诺:遵守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对政务失信违约事件积极处理,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六、廉洁从政承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不谋私利,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建设廉洁从政部门。

七、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审批事项依法采取信用承诺制;监管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可追溯,对市场主体依据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配合信用协同监管,不断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

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的,可进行举报和投诉。

监督举报电话:0917-3806381

                            0917-3260747

                            0917-3261138(传真)

 

宝鸡市商务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