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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9-05-15 13:29 浏览次数:

现将《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其中由商务部门牵头开展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已被列入全市9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之一,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局业务科室高度重视,领会精神要求,认真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整治,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商务局

                                                                                                                                                       2019年5月14日


宝鸡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健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推动建立“三个体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追赶超越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总体目标是: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迫责”要求,推动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并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19年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关系。结合机构改革,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在“三定”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快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将监管监察责任分层级、分领域落实到各级、各行业具体部门,压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加强岗位责任公示、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落实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严格监督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形成企业主体、属地政府、部门三方共同落实的责任制度。五是推动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厘清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或管理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监督责任,建立完善覆盖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贯穿市、县、乡、村的立体式、网格化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做到齐抓共管、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攻坚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具体专项攻坚方案,深入开展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运行管理安全五大安全攻坚行动。一是煤矿安全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市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5类重大隐患和问题,对全市煤矿企业开展“安全体检”,严厉打击煤矿“五假四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不断巩固去年攻坚行动成效,以驾驶人员、车辆、道路三个方面为重点,严格运输企业、车辆查验审验、驾驶人员管理,严查运输企业和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路段重大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危化品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固体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治理,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重点县开展点对点专家指导服务,加快城市人口密集区2户危化品企业搬迁,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风险管控,开展精细化工(小化工)安全、危化品生产过程控制安全、危化品装卸作业场所安全和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化工企业发生火灾、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四是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市住建部门要牵头抓总,交通、水利、铁路、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明确工作分工,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不办理立项、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行为。五是城市运行管理安全攻坚行动。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要求,出台《宝鸡市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今年以城市消防为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管线管廊、城中村、游乐设施、博物馆等消防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城市消防安全工作落实。

三、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地下矿山中毒窒息、跑车、片帮冒顶,露天矿山无台阶开采、边坡垮塌、飞石伤人,尾矿库超设计库容和设计坝高等等事故隐患,继续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严把外包工程队准入关口。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现状普查,重点关注“头顶库”尾矿库和嘉陵江5公里范围内尾矿库安全动态。二是开展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粉尘防爆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对作业场所10人(含1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进行重点整治。三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工作程序,严防违章作业,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重点针对全市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6个制造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有限空间、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四是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三超一改”、非法分包转包、冒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经营非法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运输和销售行为。五是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各类学校实验室、实验工厂、实习工厂危化品的储藏和使用,防止因管理不到位或操作不规范,引起爆炸等事故。六是开展金属冶炼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有色金属火法冶炼工艺,钛合金生产工艺,黑色、有色金属铸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七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采取“点对点、全覆盖”实地督导检查方式,逐企逐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摸底排查,严厉打击无证从事废品收购、批发、处理等违法行为。八是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各级森林和草原防火责任,严格入山实名登记,加大巡护密度,增加入山检查站卡,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对林区坟场墓地进行清查。坚决打击在林区、林农结合部及林地边缘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秸秆等行为。九是开展其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农业机械、油气管线、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四、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一是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深入贯彻我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任务分工,对2018年工作开展回头望,对去年逾期未完成的任务抓紧时间,积极推动落实2019年改革任务。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指挥综合平台应用和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二是建立完善市安委会工作机制。完善修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时调整市安委会组织架构,分设交通、消防、建设、矿山、危化、旅游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推动市安委会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三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落实“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和企业信用信息提取使用制度,切实推动“双告知”“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落实。将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标准化评审等工作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率。依托专家委员会,健全专家服务指导机制,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专家指导服务。四是开展第三方机构安全深度检查。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安全监管第三方机构深度检查督查,优化完善服务内容、方式,利用社会力量破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重点行业专业人才不足的难题,帮助监管部门全面摸清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找准问题、抓实措施、整治隐患,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和专业支撑。引导鼓励企业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安全评估、诊断隐患排查及安全咨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五是开展点对点专家指导服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号)要求,依托专家委员会,健全专家服务指导机制,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持续推动构建安全防控体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

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划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标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引导各级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二是推动落实安全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投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审计监督,管好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等重大工程建设。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线,大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系列宣传、媒体宣传、网络知识竞赛、公益广告大赛、书法绘画摄影大赛、演讲比赛、安全宣传“七进”、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和“安全宣传万里行”等系列活动,精心组织“大培训”“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四是强化科技兴安。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应用,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扩大机器人在危险场所、危险岗位、危险工序的应用;强化“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管理,鼓励应用防碰撞等技术装备。五是强化应急救援管理。坚持“生命至上、科学教授”理念,大力推进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切实提升应急救援专业能力。强化“一案三制”.救援队伍、物资保障、应急平台、科技支撑等五大体系架构,以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为重点,强化资源整合,强化应急演练,夯实应急救援基础,筑牢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六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不断强化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步伐。加强应急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工作的科技水平,大力推进应急装备的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基层应急队伍的经费保障制度,将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五落实”,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各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确立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实现应急联动。

六、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全年执法计划,积极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推动现场检查和线上监管结合;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持续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六个一批”,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震慑警示。二是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总结教训,强化防范和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事故灾难统计制度,全面准确反映事故灾难情况;加大较大事故督办力度,确保事故结案率达到100%。三是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进一步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旧帐”销号清理和“新帐”清单管理,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四是严格安全生产巡查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和2019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启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完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五是开展安全约谈、曝光、警示。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区、部门和企业实施约谈,进行警示诫勉、公开曝光,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