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商发〔2018〕53号)相关规定,市县商务部门对岐山县、千阳县申请的2座新建加油站,在资料审核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核查,申报资料和建设内容均符合加油站的建设条件和标准,拟同意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4日-11月1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
附件:申请验收的2座加油站名单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4楼市商务局
邮编:721004
联系人:朱宏伟 张东妮
电话(传真): 0917-3260744
宝鸡市商务局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
申请验收的2座加油站名单
序号 | 加油站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1 | 岐山县惠众加油站 | 宝鸡市岐山县蒲村镇鲁家庄村土沟组 | 李广哲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销售分公司千阳新西加油站 | 宝鸡市千阳县南寨镇新西村 | 胡建锋 |